創業者必須上心的三大IP:域名、商標和專利

2016年2月4日21:03:22 發表評論 3,638 次瀏覽
幣安

「IP」這個概念去年很火,很多人說IP時,聊着聊着就扯到了一個創意、好故事怎麼變現上去了,這不成穿着馬甲的「自媒體」了么?其實IP就是「知識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簡稱。雖然在假貨山寨、盜版侵權司空見慣的大環境里,談論知識產權有點諷刺意味,筆者不是被老外的說辭洗腦了,而是捫心自問,沒有知識產權(IP)做後盾,創業者的奮鬥成果如何保證?!

一、 現在想不花高價錢用上好域名,你咋不上天呢?

凱文•凱利在《必然》中提到「在互聯網時代的黎明,當一個充滿雄心壯志的創業者,是件多麼棒的事情,你可以得到任何你想要的域名,還不用承擔任何成本。這麼 好的機遇持續了很多年。」15年前,初中文化的蔡文勝只需懂漢語拼音就足以橫掃世界了,諸如奇藝qiyi.com、家居jiaju.com、馬鈴薯 tudou.com、暴風baofeng等出自於他之手,他還把中國80%的城市域名收入囊中。這位「域名大王」曾在接受《投資界》採訪時說:「有些域名不賣的話,那現在就真的富可敵國了!」筆者還注意到《參與感》一書中稱,雷軍曾有半年着迷於域名搶注,經常半夜打電話要求搶拍看中的域名。

搜索、APP、H5頁面、二維碼的流行,並沒有讓域名貶值,隨着域名成為LOGO的一部分,其收購代價也愈來愈大。樂視在2016年1月22日宣布將啟動新域名le.com和新LOGO,這一價值千萬美元的域名,被認為更符合樂視生態戰略。此外,京東以3000萬元人民幣購買JD.com域名沿用至今;小米 現用域名mi.com以360萬美元成交;奇虎360把域名後綴由360.cn更換到360.com就花了1700萬美元。從中可以看出域名IP的估值, 取決於買方的需求程度。

簡潔、易記的域名幾乎被域名代理公司佔領了,很多公司的域名只能算勉強夠用,那創業者搶注域名的「正確姿勢」是:(1)首選公司或項目名稱拼音的.com域名,.cn的域名作備選;(2)如拼音域名被搶注,退而 求其次,以「拼音+數字」、」拼音+w「、「拼音+英語單詞」的排列組合進行搶注;(3)留意已被搶注域名的截止日期,趁機搶注或洽談轉讓;(4)須以公司名義而非員工個人名義註冊。

二、 不管項目多出名,沒有註冊商標,最終也是輸家!

如題。江蘇衛視出品的最火爆的電視節目《非誠勿擾》已成商標IP保護的典型案例。《非誠勿擾》欄目確實是獲得華誼兄弟公司授權第41類(電視文娛節目 410031子項)的註冊商標;但是金阿歡在2009年就在第45類(婚姻介紹450112子項)中註冊了「非誠勿擾」商標。深圳中院二審判決《非誠勿擾》欄目涉嫌商標侵權,該欄目現更名為《緣來非誠勿擾》。

這給互聯網行業帶來了重要的教訓:首先,一個項目即使贏得了社會普遍認可,在關鍵領域沒有註冊商標,也不能稱之為「IP」,並且越是出名,惹官司的機率越大;其次,很多商標糾紛是由於「跨界」之後法律的適應性而引起的,而跨界又是互聯網+的基本特徵,很多垂直類APP、O2O模式以及互聯網金融等創業風 口,都跨越了互聯網和具體的傳統行業,這給商標知識產權保護帶來新的挑戰。

互聯網+創業者要一手抓互聯網類商標,一手要抓業務類商標。其中,涉及互聯網的商標主要有第9類(第01組電子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第7組通訊導航設備的具體子項);第35類(第01組廣告、第2組工商管理輔助業、第03組替他人推銷的具體子項);第38類(第02組通訊服務的具體子項);第42類(第20組 計算機編程及相關服務的對應子項);第45類(第05組相關子項),等等。

除了計算機、手機通訊行業註冊商標之外,創業者所經營的商品或服務也需註冊商標,以O2O項目為例,比如家政O2O項目要在第45類第02組(家政服務C45000)註冊自己的商 標;比如醫療O2O要在第44類第01組(醫藥服務)中挑選一個業務匹配度最高的子項(如醫藥諮詢商標440154註冊)註冊商標;比如租房O2O需要在 第43類第03組(提供房屋設施服務)中挑選一個與業務最相關的子項註冊商標。大家不妨參照《商標分類表-類似商品與服務區分表(基於尼斯分類第十版)2016文本》進行挑選,不一一列舉。

當前商標IP管理存在痛點是:1、商標保護意識淡薄,註冊不夠全面;2、申請周期長,很多項目產品上線了,還沒拿到商標證;3、一些多元化的集團商標註冊跟不上經營步伐, 容易發生商標侵權行為。

對應的解決辦法是:1、除了註冊品牌商標之外,對公司的solgan、VI調整、全國範圍內有影響的活動、創始人的著作、APP圖 案等也需要註冊商標或進行版權登記;2、最好從項目啟動時就着手註冊商標,由法務或選擇知識產權代理公司跟進。3、有實力的集團註冊商標應力求全覆蓋,對未註冊的空白區做「保護式搶注」,針對已註冊的領域進行「延續性註冊」;還可在競品註冊商標周邊嘗試「滲透式註冊」等等。

三、 專利,才是一個公司最值錢的家當。

專利日益成為比價格手段更有優勢的競爭手段。比如,國內企業參與國際競爭以往常見報端的反傾銷訴訟,近年來成了專利訴訟;另外,國產手機用性價比賠本賺吆喝,而蘋果和三星以專利技術的高附加值和品牌溢價攫起了絕大部分行業利潤。

沒有專利權的積累,就沒有技術上的優勢;越來越多的創業公司已意識到專利技術是產品質量的最好背書和無形資產。從國家知識產權局正式公布的2015年企業 專利授權量上看,中興獲得2673件專利、華為獲得2413件專利;小米在2015年申請了3183件專利,奇虎360則申請了2777件專利。

專利是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專利含量金及轉化利用率更是制勝市場的「殺手鐧」。彼得•蒂爾在《從0到1》一書中說:「專利技術是一家公司最實質性的優勢,它使你的產品很難或不能被別的公司複製。一般而言,專利技術在某些方面必須比它最相近的替代品好上10倍才能擁有真正的壟斷優勢。」

除了產品發明可申請專利外,研發中的成果、工藝的流程、包裝設計也能申請專利。在IT公司,除了硬件的創新可申請專利外,產品經理、程序猿們的獨創的技術解 決方案也可申報專利。然而,由於一些企業沒有專業的人員撰寫《專利申請書》,跟進相關事務,錯失了很多專利;此外,一些已經申報成功的專利,又難以轉化為 市場競爭力。為改善這種「有製造無創造」、「有創造無產權」、「有產權無應用」、「有應用無保護」的狀況,需要企業以制度鼓勵技術人員原創,加大專利保護 力度和價值評估等;並以繳費換取他人技術或做專利互換,避免知識產權糾紛等。

總之,如果不重視域名和商標,品牌就會受到威脅;沒有專利的積蓄,就缺乏硬實力;企業的IP管理提升則可以激活創業創新的能量。

版權聲明: 本文作者李星,文中所述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i黑馬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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